本次收购前,收购人与海螺型材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上: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与海螺型材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上:
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螺型材”)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海螺型材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国有法人股股权变动事项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收购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已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本报告书摘要需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