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環保部修訂的水泥行業氮氧化物排放新標準尚未出臺,但是廣東已率先提高了水泥企業氮氧化物地方排放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珠三角(肇慶、惠州有部分區域除外)新建生產線和現有生產線執行550毫克/標準立方米的標準,其他地區2014年起實施。目前國內現行標準為800毫克/標準立方米,廣東的標準已經接近國際上最嚴格的標準,即歐洲的500毫克/標準立方米。
據了解,2009年開始,全國范圍內就開始淘汰水泥小窖等落后產能,“十一五”期間我國共淘汰水泥落后產能3.4億噸,采用新型干法水泥比重達到80%,廣東累計淘汰落后水泥產能近6000萬噸,2011年廣東又淘汰水泥產能24.5萬噸。從“十二五”開始,廣東除了繼續“上大壓小”淘汰剩余的立窯式水泥落后產能外,也將加大現存產能的減排力度。
根據廣東省《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水泥制造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已有明確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七個市和肇慶市的端州區、鼎湖區、高要市、四會市以及惠州市的惠城區、惠陽市、惠東縣、博羅縣的區域,執行限值550毫克/標準立方米的標準;余下區域自2014年起執行。目前德國、瑞士、奧地利等歐洲國家都是執行500毫克/標準立方米的氮氧化物限值,美國的標準為900毫克/標準立方米,超過我國的現行標準。
《廣東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顯示,2013年底前,珠三角地區水泥行業新型干法窯要推行低氮燃燒技術和煙氣脫硝示范工程建設,并逐步推廣。其中,珠三角地區所有規模大于4000噸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窯都需采用LNB(低NOx燃燒器)+SNCR等聯合脫硝技術,綜合脫硝效率要達到70%以上。“十二五”期間,全省規模大于2000噸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窯全部實行低氮燃燒技術改造并建設煙氣脫硝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