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40亿元理财产品到期获利1.54亿元,低于同等额度的公司债利息
在上交所发布的《沪市上市公司2011年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情况分析》报告中,有部分公司被以“某公司”的形式出现在报告中。其中提到一家公司,发95亿元公司债刚过一个月,就拿出自有资金40亿元用于购买1-2年理财产品。而据《证券日报》记者查阅得知,这家公司是海螺水泥。
发债95亿投资理财40亿
根据上交所研究报告称,“部分公司存在借助上市公司有利的融资平台,利用公司债或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获取廉价资金并倒卖赚取利差的可能性。比较典型的是某公司刚于2011年5月发行了95亿元公司债券,将以1:1的比例分别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但6月份即决定以4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为1-2年的理财产品,其债券融资的理由受到媒体质疑”。
查阅海螺水泥公告显示,在2011年5月11日公司发行95亿元公司债得到证监会的批准,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和7年期。然而,在发债后的一个月,即6月14日,该公司将总额为40亿元的经营资金用于理财。其具体用途为:与安徽国元信托设立信托理财计划,信托资金25亿元,期限为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85%;与四川信托设立信托理财计划,资金7.5亿元,信托期限为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5%;公司购买7.5亿元中银集富专享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为185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8%。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海螺水泥投资理财产品的年收益率要高于该公司发债应付的利率,但是,结果是否像海螺水泥预期的那么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