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北京城的這場暴雨,讓北京首個通過招標方式出讓的限價房和廉租房項目住總旗勝家園現出“真容”——屋頂漏水、窗戶滲水、地面塌陷。另一個兩限房項目首開同馨家園,也被大雨“澆”出了上述問題,更夸張的是該項目還被發現漏裝煙道、因使用空心磚無法打眼等問題。
對于保障房出現這么多的質量問題,開發商給出的處理方案竟然是“提供技術支持”!開發商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怎么反倒成了支持了?保障房質量問題豈能技術支持了事?
縱觀上述兩起保障房質量事故,開發商對保障房進行維修是其應盡的責任,絕不是其所“粉飾“的所謂技術支持。開發商所說的技術支持,是說住戶在改造墻體時,有一個隔斷墻,由于是采用空心磚,業主擔心不能承重,開發商稱可以提供技術支持。這一批入住的有900來戶,但據開發商的數字統計,目前已經有100來戶登記保修了。
我們知道,墻體是房屋的最重要部品之一,更是房屋質量構成要件中的最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開發商理應向業主符合相關規定并符合業主需求的墻體。而在業主質疑隔斷墻難以承重時,開發商理應在做出合理解釋的同時進行維修,而不是提供所謂的技術支持。
對于保障房質量問題,中央一直高度重視。今年5月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派出8個檢查組進駐地方。這一次,專項檢查工作的重點是為了質量安全。住建部部長姜偉新已經對該項工作進行了部署,并作為“繼續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控制的一項重要手段。住建部的要求是,在2012年中抓緊探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材、部品的“終身責任制”。
毫無疑問,開發商提供給業主的保障房是商品不是贈品,其在開發與供應過程中,獲取了相應的利潤,對于保障房的質量,開發商應負全部責任。在開發供應環節,開發商應向業主提供合格的保障房,而在售后,既然是建材、部品“終身責任制”,開發商應該承擔維修責任。
對于保障房的質量問題,開發商絕不能用技術支持來搪塞了事,而應該積極整改,徹底維修,對于質量問題嚴重的,相關責任人應受到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