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刊發《河南平輿:“無證”水泥暢銷三年 大量用于當地新型社區建設》報道后,引發社會各界關注。不斷有網友打來熱線詢問事件的進展,詢問違法生產的“統力”水泥廠是否已經取締?用“無證”水泥建設的新型社區是否安全?
近日,記者再次奔赴河南平輿,對此事進行了跟蹤調查。
在平輿縣東皇街道徐寨村,平輿“統力”水泥廠與徐寨新型社區相隔不足百米,據知情群眾講,“統力”水泥廠已于近兩日停工,原因不詳,但該廠自建成之日起,就一直處于生產銷售之中,生意很好;其間,也有短時間停工,據說是被質監部門查處,但過后依然生產銷售火爆。
在徐寨新型社區,工程進展順利,大量“統力”水泥依舊被用于社區建設。相關資料顯示,東皇街道徐寨新型社區是平輿縣委、縣政府確定的2012年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重點項目,已被列入目標管理范疇,并納入鄉鎮“三杯競賽”考核范圍,對于完不成當年任務的,取消當年度單位、單位一把手和分管副職評先評優資格,并給予通報批評。目前,徐寨社區主體工程已全部完成,春節前群眾便可喜遷新居。
平輿縣一官員面對記者采訪時稱,“統力”水泥廠目前已被駐馬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查處,徐寨新型社區主要使用“統力”水泥建設,但“無證”水泥并不代表“假水泥”,質量是否合格還要經過質監部門的檢驗。
據平輿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負責人先前透露,統力水泥廠因“無證”生產,曾于2009年被駐馬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處罰過。依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進行生產的企業,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首先應責令企業停產,追究相關責任,限期取得證后方可生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然據調查,“統力”水泥廠已“無證”生產、銷售水泥達三年之久,相關部門的監管形同虛設。
記者查詢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網站得知,平輿縣統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0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2010年、2011年、2012年均未參加年檢,依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第十九條:企業不按照規定接受年度檢驗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檢驗。企業在責令的期限內未接受年檢的,由企業登記機關予以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仍未接受年檢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對于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平輿統力水泥廠既無“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又3年未經年檢,可以說是名副其實的“黑廠”,然而就是這樣一家企業,竟能非法生產、銷售“無證”水泥達三年之久,當地政府及主管單位至今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無證”水泥依然被大量用于新農村社區建設,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堪憂。記者將繼續關注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