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后,環境管理體制將面臨重大改革,建立環境直管制度或將逐步實現。
11月13日,在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合會)2013年會上,環保部部長周生賢透露了環保領域的六大改革重點工作,其中關于“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表述,被業內專家認為預示著環保部門將實行全國范圍內的垂直監管。
記者注意到,早在2006年,國合會就提議:“我國應改革地方環境管理體制,建立省以下環境直管制度。賦予省政府任命下級環保局長的權力,并要求省政府為下級環保局提供運行經費?!蹦壳?,我國環境監管體制仍是環保部和地方政府雙重領導,地方環保局仍舊由地方政府任命,因此難以真正實現環境監管職能。
管理體制改革六大重點
在國合會年會上,周生賢說道,剛剛閉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做出全面安排,要求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等一系列環境管理制度。
周生賢表示,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涉及面廣,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當前,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有六個重點。分別是: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建立陸海統籌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健全國有林區經營管理體制,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及時公布環境信息,健全舉報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行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值得關注的是,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是否意味著環保部將建立環境直管制度呢?記者從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和科技司的相關負責人處得到的答復均是,“環保部是否在做垂直管理的行政體制改革,不太清楚”。
然而,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環境戰略室主任俞海告訴記者,環保部門有可能是把監管、執法單獨拿出來,這兩塊也是可以實現垂直管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