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股東股權質押及解除質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經本公司及控股股東冀東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冀東集團”)自查,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13日,冀東集團因融資需要存在將其所持本公司5%以上股權進行質押或解除質押行為,具體公告如下:
1、2013年2月4日,冀東集團將其持有的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7200萬股質押給浙商銀行天津分行,占公司總股本的5.34%。質押期限為2013年2月4日至質權人申請解除為止。
2、2014年1月14日,解除了于2012年12月27日質押給中誠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的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912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77%。
截至2014年3月13日,冀東集團將累計持有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2200萬股進行質押,占本公司總股本的9.05%。
特此公告。
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