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公司因換股吸收合并原控股股東寧夏建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與中國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關于青水股份實際盈利數與凈利潤預測數差額的補償協議》及《關于青水股份實際盈利數與凈利潤預測數差額的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統稱“協議”),根據協議約定,補償期屆滿后,公司對“青銅峽牌”商標和寧夏青銅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水股份”)的 0.37%的股權進行減值測試。
經公司聘請的中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和評估公司”)對“青銅峽牌”商標和青水股份的 0.37%的股權進行減值測試,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日,“青銅峽牌”商標和青水股份 0.37%的股權評估值分別為 2431.6 萬元、657.90萬元。依據中和評估公司測試結論,公司編制了《寧夏建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重大資產重組注入的“青銅峽牌”商標及青水股份 0.37%的股權減值測試報告》(以下簡稱“減值測試報告”),并經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召開的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認為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青銅峽牌”商標和青水股份 0.37%的股權評估值分別為 2431.6 萬元、657.90 萬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時,“青銅峽牌”商標和青水股份 0.37%的股權評估值分別為 2110.59 萬元、540.89 萬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注入的“青銅峽牌”商標及青水股份 0.37%的股權,沒有發生減值。我們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中和評估公司進行評估時,按照董事會要求履行了相關工作,評估方法適當,評估結論客觀、公正;
(2)董事會本次出具的減值測試報告結論是依據聘請的中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注入的“青銅峽牌”商標和青水股份 0.37%的股權進行減值測試結論得出,依據充分;
(3)獨立董事同意《寧夏建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重大資產重組注入的“青銅峽牌”商標及青水股份 0.37%的股權減值測試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