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經信委、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決定,對福建省謀成水泥發展有限公司、永安萬年水泥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煉石水泥廠)、安溪三元集發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實行差別電價,執行時間自8月抄見電量起,至12月31日止。原因是,這4家企業在2013年度水泥行業專項能源審計中單位產品能耗未達到國標限定值。
根據今年省政府1號文件《關于進一步推動工業穩增長促轉型十一條措施的通知》要求,上半年,由省經信委牽頭,我省在水泥、鋼鐵行業開展2013年度專項能源審計,并進行能效對標。結果顯示,9家鋼鐵企業的粗鋼生產主要工序單位產品能耗全部達標,而在28家水泥企業的42條生產線中,上述4家企業的6條生產線單位可比熟料綜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綜合能耗超過國標限定值。
為此,這4家企業外購電的電價將按每千瓦時0.05元加價征收。省經信委環資處處長黃幼林告訴記者,按去年外購電量初步測算,在執行期內,這4家企業將累計增加外購電支出逾900萬元。
動態對標,獎罰并舉,是本輪對標的一大特點。
福建春弛集團新豐水泥有限公司1號生產線可比水泥綜合能耗達國標先進值,8月1日至12月31日,該條生產線將享受延長用電谷時段2小時的獎勵,預計可節省外購電價約60萬元。
“過去實行差別電價,針對的是落后產能,是以靜態的產能規模為標準,通過用電加價實施懲罰性措施,使落后產能退出市場;現在,針對的則是生產線能耗動態指標,通過每年的能源審計,決定是否對企業執行差別電價,以此引導企業能效對標,倒逼其加快節能改造。”黃幼林說。
效應,已在顯現。
安溪三元集發水泥公司未達限定值的1號生產線用電,占全廠用電比例高達98.8%。得知審計結果后,公司專門從南方水泥聘請高級工程師謝成語擔任生產副總。“通過這段時間的設備養護和工序優化,設備運轉效率正逐步提高,能源消耗大幅減少。”董事長楊全興說,今年,該公司制定了40多項工藝和管理改進計劃,現已完成的超過10項。
黃幼林介紹,按照政策,這4家企業若在兩年內整改達標,累計加價征收的電價將全額返還,“如果達到先進值,還照獎不誤”。
據悉,在試點基礎上,基于能源審計和能效對標的差別電價政策還將向造紙、印染、合成氨等重點用能行業延伸拓展,促使企業把節能工作納入生產經營中,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