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碳減排目標,2012年初我國啟動了7個省份的碳排放交易試點。該七個碳交易試點區域內所開發的CDM項目每年產生的碳減排額度約42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深圳碳排放交易市場率先啟動,于2013年6月18日正式交易,確定了635家工業企業和200個大型公共建筑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這標志著碳交易進入實操階段。
值得水泥行業關注的是廣東4家水泥企業為未來新增產能,以60元/噸共計7800萬元認購了130萬噸碳排放權配額。這是我國基于碳排放總量控制下的首宗配額交易,而且是帶強制色彩的。水泥行業產生的二氧化碳約占全球人為二氧化碳排放量的6%,在我國該比例已接近20%。水泥行業作為碳排放的大戶和碳減排的重要領域,將逐步成為碳交易市場的主體之一。那么,水泥企業該做哪些準備?水泥行業該如何開展碳交易?政府又怎么起作用等都是值得深思的問題。本文將針對水泥行業的特性,探討實施碳排放交易的幾個問題。
問題一:單個碳如何計算?
這里的單個碳,是指單個企業在統計期間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單個碳的計算需要一套國家層面統一制定或者是碳交易市場統一指定的水泥行業產生二氧化碳排放量計算方法。目前國家標準正在制定過程中,水泥企業還沒有一個全國統一的計算方法。可供企業參考的計算方法主要有三:一是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2006年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二是世界水泥可持續發展倡議組織(CSI)《水泥二氧化碳和能源議定書》,三是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總院2011年發布的《水泥CO2生產排放量計算方法(征求意見稿)》。這三種計算方法整體框架和計算原理基本相同,而在運營邊界的范圍、每個排放過程中的具體計算方法以及具體CO2排放系數上存在差異,因此計算結果存在差異。
企業可采取一種方式來核定自己的排放量和水平,提前摸清自己的需求量和供給量,也可據此預測自己未來排放情況。一旦加入到碳交易市場中,企業就必須按照交易市場規定的計算方式方法來確定排放量。
問題二:總量碳如何計算?
碳交易市場標準和規則定制的基礎就是數據,這數據既包括單個碳,也包括交易市場內的總量碳,即市場所有企業碳排放總量。在一個交易市場上,供需量是定價的重要參考因素。碳交易市場需要通過碳核查來掌握碳的供需量。在碳核查方面,國內各個行業情況不同,就要由行業協會或企業間協商,結合本行業技術水平和平均排放水平統一制定碳排放核查標準體系,編制碳排放核算和報告指南,然后由政府頒布實施,從而完成行業和企業碳排放的初始盤查。國際上通用的是國際標準化組織于2006年發布的ISO 14064系列溫室氣體盤查驗證標準,以及世界資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續發展研究會聯合發布的溫室氣體核算體系(GHG Protocol)。產品層面的碳核查,則主要采用由英國標準協會( BSI )等發布的PAS 2050《商品和服務生命周期溫室氣體排放評估規范》。
在水泥行業,我國尚未正式開展以水泥熟料生產線為測算對象的全方位碳排放測算。要制定我國完整的水泥行業碳排放核查體系,就需要對全國范圍的水泥企業進行普查或大規模抽樣調查,才能代表全國水泥生產碳排放水平。通過收集各水泥生產線的各類數據,計算各水泥生產線運營邊界內的碳排放量,建立完整的水泥生產碳排放數據庫,按一定的數學方法綜合獲得各省市區的水泥生產碳排放系數體系,以進而綜合成國家碳排放系數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