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众所周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3.15节日的宗旨便是: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3.15争做专业打假人 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在今年的3.15期间各省市的一些不合格的水泥样品不断被抽查出,一些不法水泥生产窝点也在不断被查封,涉及到违法行为的商贩均受到了响应的法律制裁。然而只靠3.15期间的相关部门的严打是根本不能完全杜绝这些不法行为的。那么为了避免利益受到损失消费者在购买到伪劣水泥时又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未免买到伪劣水泥应先注意以下几点,1、生产厂家是否有国家“工许办”颁发的“水泥生产许可证”。2、本编号水泥是否有水泥出厂化验单;是否有省级质检部门或省级行业水泥质检站的合格检验报告。3、包装袋是否为覆膜塑料编织袋,外观平整、无裂口、无脱胶、印刷清晰完整且正面印有品牌、注册商标、水泥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名称、代号、执行标准、强度等级、净含量、使用日期、使用条件、水泥生产厂家。两侧面印有产品名称、强度等级。背面印有包装袋执行标准、包装袋代号、出厂编号、包装袋生产日期、制袋企业的名称和地址。4、称袋重:国家标准规定: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kg,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8%,即每袋净含量不得少于49kg,随机抽取20袋的净含量不得少于1000kg。其次如若消费者不小心购买到劣质水泥,而销售厂家又不承认时,一定不要自认倒霉,这样不但消费者的利益受损,也致使这些生产劣质水泥的厂家更加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消费者应该找到当地有关质监部门进行投诉,将水泥使用时产生的问题具体描述给相关人员,请相关部门帮助检验水泥质量,并协调生产商,获取赔偿,争取将损失最小化,也避免其他的消费者再次受骗上当。
水泥消费者在购买水泥是一定要打起精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天天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