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冀东水泥被网友爆出“熟料生产中掺假”后,在2月中旬,又被爆出“冀东水泥黑龙江拟建新生产线不具备核准的基本条件”。而近日,冀东水泥再次被泸州新闻网爆出“冀东水泥员工私卖水泥获利”的新闻。
据水泥人网了解,在2012年9月份,山东山东黄河集团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段A1标段项目部(即酒谷大道工程)在其管辖的五工区搅拌站进行材料盘点时,发现其中一种散装水泥的购入与使用极不正常,大约近500吨水泥不翼而飞。在公司对员工清查后,报了案,很快,江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成立了专案组并展开侦破工作。
经过警方调查发现,是该公司员工与冀东水泥旗下的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津冀东水泥”)员工伙同作案,江津冀东水泥的涉案人员分别是货车驾驶员黄永泉、肖远、袁平三人。
在庆祝该案件查破的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江津冀东水泥内部管理疏漏。据了解,江津冀东水泥是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金桥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所以,冀东水泥在此事件中难辞其咎。
如果说被疑熟料掺假,是冀东水泥对产品和消费者的不负责,那么,此次员工被爆私自倒卖水泥便是凸显出了公司内部管理的松懈,是对内部员工的不负责。
作为国内知名的上市水泥公司,冀东水泥对内部员工的管理和对产品质量的不负责,简单的澄清真的能够改变公司的弊端吗?显然不是,相反的是“不合法”事件百出,我们真心希望,冀东水泥能够肩负起作为上市公司该有的责任。有关后续报道,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