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山東省質監局相關負責人解讀《關于推進“山東標準”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于12月11日正式印發實施,提出要把“山東標準”作為治理大氣污染的重要基礎。
《意見》提出,將發揮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強制效力,對污染物排放超標企業實施限產、停產等措施,強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約束力。逐步加嚴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嚴控區域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
發布會上,山東省質監局副局長谷源強介紹,2015年,山東將主要圍繞四個方面加大標準化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力度:加強環境保護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強化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的制修訂工作,逐步加嚴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形成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倒逼機制;加強先進標準試點、示范工作;加強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管理。
據了解,該《意見》圍繞推動社會公共管理和服務升級、促進服務業規范發展、促進工業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提升建筑質量及建筑工業化水平、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等方面,明確了29項工作任務,涉及省直23個部門。
《意見》同時明確了“山東標準”建設的總體要求和目標,提出至2020年,在政府治理、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傳統產業優化升級以及現代農業與農村綜合改革等重點領域實施標準化專項工程30項,建設國際或國家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20個,主導和參與制定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600余項,發布地方標準1500余項,重點領域標準實施率達到90%以上。至2020年,山東標準體系建設和應用以及社會化綜合服務能力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山東省標準館標準藏量達到120萬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