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一直以來熱炒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迎來新一輪政策利好。
《意見》提出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總體目標,即到2020年,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重點領域第三方治理取得顯著進展,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社會資本進入污染治理市場的活力進一步激發。
《意見》強調,要堅持排污者付費、市場化運作、政府引導推動的基本原則,尊重企業主體地位,積極培育可持續的商業模式,創新投資運營機制,加強政策扶持和激勵,強化市場監管和服務。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表示,這預示著十八大以來新環境形勢下我國環境管理思路改革的深化和轉變,環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創新將從根本上把工業污染治理思路轉變為“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新環保法實施后,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望成為扭轉我國生態環境持續惡化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意見》提出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治理項目將給予中央資金支持,還要積極探索以市場化的基金運作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健全多元化投入機制。同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開展節能環保信貸資產證券化,研究推進能效貸款、綠色金融租賃、碳金融產品、節能減排收益權和排污權質押融資;對國家鼓勵發展的第三方治理重大項目,在貸款額度、貸款利率、還貸條件等方面給予優惠。加快推行綠色銀行評級制度。鼓勵保險公司開發相關環境保險產品,引導高污染、高環境風險企業投保。
國都證券高級投資顧問趙靜侃認為,目前A股市場已有國電清新等多家上市公司開辟第三方治理業務,環保企業也會隨之拓寬行業服務面。總體上看,未來預計會有更多的資本流入環保行業。
上海環境衛生工程設計院院長張益告訴證券時報記者,此次關于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出臺比預想的政策力度要大,這對環保行業的上中下游都是重大利好。張益認為,《意見》對市場化、產業化的導向強烈,意在最終培養在第三方治理上具備核心競爭力的企業。但中央資金支持如何落實,以及環保企業怎樣拿到政策補貼,還需要有關部門出臺進一步的政策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