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朔州市發改委上演了一出鬧劇,一家公司的12名投資人“聚集到發改委大樓樓頂”,因為公司老板卷款過億元跑路,目前已被公安機關網上通緝。而他們之所以到發改委,是因為這家公司老板,居然身兼該市發改委散裝水泥辦主任。
一個民營企業老板,居然能身兼地級市的行業管理辦公室一把手,對此,當地的回應稱此人不具備公務員身份,“他這個是臨時的崗位”。更令人咋舌的是,山西省散裝水泥辦回應稱,涉事老板歸朔州市管,“詳細情況并不知情”。但事實上,許多受害人正是因這個臨時性身份,才放心投資,最終上當。
百度上輸入“散裝水泥辦”,會發現還有很多地方存在類似的機構,省市縣三級全有。在2000年時,散裝水泥行業管理歸屬于當時的國家經貿委能源節約司,2004年,七部委聯合發布《散裝水泥管理辦法》,《辦法》稱“各級散裝水泥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內散裝水泥行政管理的具體工作”。
但具體到了地方,散裝水泥辦的設置便各不相同,上級隸屬部門從當地經委、建委到工信委、發改委不一而足,單位性質有的是事業單位,有的則是“參公管理”,很多還有明確的行政級別,西安和廣州的散裝水泥辦都是“處級單位”。而朔州市對涉事老板身份的回應則是“一般職員”。
問題是,不管是事業單位還是“參公管理”,都不該由企業老板兼任一把手,在行業里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一些地方的行業管理辦公室或行業協會,掛靠在政府名下,表面上一無行政編制二無法律授予的行政權力,但卻因其與地方政府的密切關系,成了業內的“二政府”,也因此成了“政商旋轉門”,而頂著行業管理辦公室或行業協會頭銜者,則可以從中牟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