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保部官網消息,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向媒體發布了2014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和直轄市、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共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
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評價,2014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和直轄市、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共74個城市中,海口、拉薩、舟山、深圳、珠海、福州、惠州和昆明8個城市的6項污染物年均濃度均達標,其他66個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標現象。2014年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海口、舟山、拉薩、深圳、珠海、惠州、福州、廈門、昆明和中山;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保定、邢臺、石家莊、唐山、邯鄲、衡水、濟南、廊坊、鄭州和天津。
負責人表示,《大氣十條》實施一年來,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初顯成效,與2013年相比,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一是達標城市比例和達標天數增加。74個重點城市平均達標天數為241天,與2013年相比,達標天數比例由60.5%提高到66.0%,達標城市數量由3個增加到8個。二是主要污染物濃度下降。74個重點城市中,主要污染物濃度與2013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三是重污染天氣發生頻次和強度均降低。與2013年相比,74個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由8.6%下降為5.6%,下降3.0個百分點。
環境保護部將認真總結一年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經驗,深入貫徹《大氣十條》,繼續推動環保工作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