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家在上交所、深交所和港交所上市的水泥企業環境數據披露率僅為14%。環保智庫清潔空氣創新中心和英國Trucost公司今天發布的《上市公司環境成本檔案》中披露了這一數據。
今年9月,國務院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明確要求建立上市公司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機制。《上市公司環境成本檔案》認為,上述水泥企業在關鍵實質環境信息的披露方面還有較大提升空間。
《上市公司環境成本檔案》顯示,上述32家水泥企業產量相當于全國水泥總產量的46%,共產生了1954億元的大氣污染外部成本。
據介紹,傳統的企業成本核算體系并未充分反映商業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使得環境成本在商業決策中被嚴重低估。因此,該報告采用了企業自然成本貨幣化的核算和分析,將環境排放以貨幣的方式量化展現,以期將實質的環境因素納入到投資和政策決策過程中。
清潔空氣創新中心主任解洪興說:“如果將中國32家水泥上市公司2013年的外部成本內化,將可能抵消掉其67%的熟料和水泥收益及43%的公司總收益。”
該報告顯示,從排放渠道看,82%的大氣污染外部成本產生于水泥企業的直接排放。而從排放的成分看,85%的大氣污染外部成本來自于PM2.5和汞的排放,成本為1158億元。水泥是高耗能行業,能源消耗依靠煤炭和電力,而煤炭燃燒和燃煤電廠排放的PM2.5和其他大氣污染物是造成灰霾天氣的主要原因。
“以‘污染者付費的法律原則’為基礎的法律法規越來越意味著企業應當披露他們是如何衡量和管理環境績效的。而廣大投資人應該將環境成本融入到投資決策中,形成有效的風險管理框架。”英國Trucost公司亞洲業務主管黃超妮介紹。
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政策部主任沈曉悅認為,通過應用貨幣化估算框架,對環境相關風險的識別和定價將有利于投資機構開展綠色投資決策,對于產業優化升級和綠色信貸管理有重要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