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日出臺《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提出該省將以環境公用設施、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污染治理、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領域為重點,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并適當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意見》提出,到2017年,促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體系基本建立,第三方治理在全省治污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進一步推開,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監管有力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場機制初步形成。到2020年,全省治污重點領域第三方治理取得顯著進展,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社會資本進入污染治理市場的活力進一步激發,優質、高效、可持續的第三方治理服務體系基本形成,涌現一批創新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環境服務公司。
《意見》表示,各級財政要有效統籌財政資金,對環境公用設施、開發區及工業園區等第三方治理項目,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安排專項補助予以支持。第三方治理企業開展的項目符合《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治理項目申報中央資金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