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洛陽人盧艷艷實名在網絡上以及向有關部門舉報洛陽軸承控股有限公司違法建房并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請求有關部門介入調查,追求相關人員責任。
盧艷艷在投訴信中稱,洛陽軸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軸控股公司”)系河南省直管企業。2010年1月,洛軸控股公司在未取得“洛軸控股公司行政辦公樓、技術中心及軸承實驗室工程”建設許可、規劃許可、環評合格報告的情況下,擅自投入6000余萬元違法進行建設招標。2010年5月7日,正式開工建設。在該工程建設過程中,工程施工方(中十冶集團有限公司)因洛陽控股公司未能辦理工程開工建設備案、安全備案手續,被相關行政部門多次叫停建設。2012年12月,“洛陽控股公司行政辦公樓、技術中心及軸承實驗室工程”在政府多次的停工、復工、停工責令中完成建設,但因洛陽控股公司一直未辦理全房屋竣工驗收手續,致使該工程至今3年多仍然未能進行竣工驗收,處于閑置狀態,造成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依法應當追究洛陽控股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具體違法事宜如下:
1、洛陽控股公司擅自違法建設“公司行政辦公樓、技術中心及軸承實驗室”。
洛軸控股有限公司位于洛陽市洛龍區,所處地理位置位于城區,其進行房屋建設應當要按照城市規劃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如:規劃許可證、建設許可證、環評報告等),而不是走“未批先建的違法途徑”來達到建設房屋目的。但事實上,洛軸控股公司的確走的是違法建設的路子。該工程從洛陽控股公司招標開始到如今的房屋建設完工,均未見工程中標通知書(詳見證據一:監理聯系工作單)、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工程建設施工許可手續等必備的工程建設手續,致使該工程一直不能進行驗收。在未取得相關手續就擅自進行建設的行為是明顯的違法行為。
2、洛軸控股公司將“公司行政辦公樓、技術中心及軸承實驗室工程”閑置不用的行為明顯造成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
“洛軸公司行政辦公樓、技術中心及軸承實驗室工程”在2012年12月完工至今,一直處于閑置狀態。作為河南省直管的“國營企業”,其房屋建設所用資金均為公司財產(即國有資產),而作為國營企業,其公司和管理人員有責任和義務讓國有資產進行保值增值,而不是無端的浪費國有資產,使企業的資產減少或者貶值。
然而,洛陽控股公司不但不讓公司的國有資產增值,反而在未取得工程建設的相關批準手續、文件的情況下違法投資6000余萬元建設“公司行政辦公樓、技術中心即軸承實驗室”,致使該工程房屋因手續不全而無法正常進行工程竣工驗收并投入正常使用,導致該工程房屋從2012年12月完工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至今已閑置3年多,而且還怠于組織竣工驗收,使房屋面臨隨時被拆除的危險。洛軸控股公司的行為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涉嫌犯罪。
盧艷艷在投訴中要求,有關部門應依法對建設單位洛陽軸承控股公司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以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經了解,到目前為止,除了洛軸控股公司行政辦公樓、技術中心及軸承實驗室工程兩棟建筑外,還有一棟生產廠房,共計三棟建筑沒有辦理驗收手續。一方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另外,因為沒有驗收,其存在的安全隱患也值得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