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讯:近日,为达成“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降低20%的既定目标。全国各省市刮起“限电风”。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在距年底仅剩4个月不到的情况下,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各地一些非常规措施开始大行其道,已波及到部分非高耗能行业。根据媒体报道,在浙江台州有近7000家企业,尽管几乎没有什么污染,用电量也很少,但在月初时,还是接到通知,被要求停产限电,不管产值高和低,都“一刀切”要求停。
同样,江苏、浙江、河北、山西等省份也先后对一些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拉闸限电或提高供电价格。在河北安平县,拉闸限电甚至超出工业用电,连居民、医院乃至红绿灯都开始被停电。
毫无疑问,“拉闸”式节能减排的做法从短期看属于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但为达到节能减排目标付出的代价显然较大。
在此,我们不妨来做一个小小的分析。
首先,限电的成本非常高,缺电的经济损失远远高于供电成本。一些高耗能企业生产停滞,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其次,限电就意味着限产,产量减少,预期供给减少,价格必然上升,最近钢铁、水泥价格上涨多少与限电有关系。
由此可见,限电政策是弊大于利。但同时,限电完成节能目标也有其积极意义,至少它传递给公众的信息是:政府对节能问题很重视、很认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对各级政府将形成一个切实的宏观政策压力。
然而,节能不能单靠政府的行政手段,并且拉闸式限电这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也是不提倡的。如果采取行政手段,就必须有步骤、有计划地完成节能目标。
十一五节能减排以后,十二五节能减排的任务将会更加严峻。要达到更为长久的节能减排,最为有效的选择是进行必要的市场化调节,市场化的核心应该是价格和规则。市场有自身的自净能力和优胜劣汰的功能。因此,当地政府可以积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节能经济,水泥行业可以建立各种余热发电项目自主发电生产。以此来遵循的是市场自然淘汰的过程,这样企业成本比较小,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