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網】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近日制定了《海南省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綜合實施方案》。根據“方案”要求,海南省將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調機制,提高環境準入門檻,進一步優化工業布局,大力推廣清潔能源。
海南省確立的目標是,到2015年建立全省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形成區域大氣環境管理的法規、標準和政策體系,使大氣環境質量保持2010年水平。
■嚴格控制產能過剩行業
“方案”明確提出,海南省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重點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重點行業是火電、鋼鐵、石化、水泥、化工等,需解決的重點問題是酸雨和光化學煙霧污染等。
根據“方案”要求,海南省將提高環境準入門檻。嚴格控制本省范圍內新建、擴建除“上大壓小”和熱電聯產以外的火電廠。加強區域產業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嚴格控制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傳統煤化工、多晶硅、電解鋁等產能過剩行業擴大產能項目建設。
同時,優化區域工業布局。建立產業轉移環境監管機制,加強產業轉入地在承接產業轉移過程中的環境監管,防止污染轉移。在國家和海南省批準的工業區以外的地區禁止新建、擴建鋼鐵、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業。
此外,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確保電力、鋼鐵、水泥、有色金屬、造紙、黏土磚等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任務按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