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990044
●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 要约收购价格:8.09元/股
●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240,697,388股)
●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10月10日
●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现就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收购人”)要约收购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申报程序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990044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8.09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10月10日
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2)申请预受要约
四川双马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3)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非限售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4)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5)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期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6)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7)司法冻结
要约期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8)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9)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登记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0)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满次一交易日,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登记公司指定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登记公司资金交收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1)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期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2)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当日向深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于次日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2.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16年9月29日、2016年9月30日和2016年10月10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028-65195245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0935证券简称:四川双马编号:2016-96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详见公司8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依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拉法基中国”)和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瑞安”)提交的更新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补充披露如下:
在原报告书的第四大节“权益变动方式”中增加了以下两点补充内容: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负债、担保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也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况。
2.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赛克环”)及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泛信”)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和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和谐恒源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负有到期未清偿的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数额较大的债务;最近三年也没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和谐恒源本次收购意图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排除未来将根据上市公司的战略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择机注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资产,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实体经济为经营业务,做大做强上市公司。
天津赛克环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不存在负有到期未清偿的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数额较大的债务;最近三年也没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天津赛克环本次收购意图为:作为和谐恒源的一致行动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排除未来将根据上市公司的战略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择机注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资产,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实体经济为经营业务,做大做强上市公司。
北京泛信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负有到期未清偿的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数额较大的债务;最近三年也没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北京泛信本次收购意图为:基于对未来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信心,结合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决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
基于上述调查和了解,信息披露义务人拉法基中国和四川瑞安提交的更新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表明,和谐恒源、天津赛克环及北京泛信作为受让方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更新后的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请投资者留意查看。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0935证券简称:四川双马公告编号:2016-97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2016年9月5日、9月6日、9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2016年8月2日,公司发布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与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8)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法基中国”)已于2016年8月1日与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本公司股份转让及后续安排的《框架协议》,全面披露了《框架协议》约定的交易内容。交易双方约定后续相关交易文件的正式签署以完成股份补偿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拉法基中国及其关联方向上市公司作出的不竞争承诺为条件。
2016年8月3日,公司发布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执行盈利补偿承诺的进度公告(二)》(公告编号:2016-70)的公告称,截至公告日期,公司控股股东因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2014年和2015年未达盈利预测应补偿给中小投资者(除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以下简称“LCOHC”)和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控股”)以外的股东)的13,625,591股已全部赠送完毕。
2016年8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拉法基集团、拉法基瑞安、拉法基中国等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至此,此次交易所涉及的股份已经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LCOHC、四川控股以及本公司正在依照有关程序、规则申请对该等股份解除限售。
2016年8月19日,LCOHC分别与天津赛克环和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控股”)分别与天津赛克环和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泛信”)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合称“本次股份转让”),LCOHC及四川控股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四川双马合计426,962,222股股份,约占四川双马现有总股本的55.93%。该等股份的转让价格均为8.084351元/股,合计转让金额为3,451,712,466.39元。
2016年8月22日,公司股票复牌开始交易。
2016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沟通确认:
1.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其并不知悉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6年8月30日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
3.《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