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材国际”) 全资子公司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扬州中材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中材”)由于累计亏损严重,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于 2014 年底停业,2015 年初决定向法院申请破产,2015 年 10 月获法院受理,其后法院指定了扬州中材破产管理人。详情见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2 日、2015 年 1 月 7 日、2015 年 10 月 30 日、2016 年 1 月 9 日发布的 《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停业的公告》(临 2014-053)、《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破产的公告》(临 2015-002)、《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破产申请获法院受理的公告》(临 2015-076)、《关于法院指定间接控股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临 2016-001)。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5)扬江商破字第 00003 号之二),正式宣告扬州中材破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法院查明: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和经破产管理人确认,扬州中材债权人申报的有效债务总额为 285260106.25 元。经破产管理人委托江苏苏税迅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扬州中材资产总额为 166191450.56 元。扬州中材自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停止经营至今。
法院认为:扬州中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扬州中材破产。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扬州中材进入破产程序后,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以前年度已对扬州中材相关投资、债权等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扬州中材宣告破产对公司 2016 年度及期后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