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4號)明確指出:“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重點生產42.5及以上等級產品”,并要求發揮協會作用,完善行規行約,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遵規守法、規范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經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水泥協會、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協會研究決定,于2016年11月底或12月初在北京召開“關于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動員會”(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一步貫徹落實國辦發[2016]34號文件精神,動員和部署全面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工作,推動水泥產業產品升級和結構調整。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會議時間2016年11月底或12月初,會期半天。
二、 會議地點北京(具體會場另行通知)。
三、會議主要內容1.進一步貫徹落實國辦發[2016] 34號文件精神,通報有關取消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的工作進展情況。2.從整個水泥行業和區域的角度,分析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的意義和影響,提出停止生產32.5復合硅酸鹽水泥的措施。3.從建筑應用的角度,提出應對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后的建議和措施。4.相關水泥企業做表態性發言,并發表盡快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倡議書。5.動員和部署盡快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相關工作。
四、參會人員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建材協會及水泥協會代表,相關水泥企業代表,水泥標準委員會代表,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水泥協會、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協會全體人員。特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總局有關領導蒞臨指導。
五、有關要求1.請各有關單位提前安排好參會人員和落實會議發言人員,組織好本單位參會人員按時參會,并于11月21日前將參會人員回執反饋到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2.請會議發言人員根據要求做好發言準備工作(具體要求見附件2),并于11月21日17:00前將發言文字材料及ppt文稿分別發送到以下郵箱。地方行業協會:sxs@cbminfo.com水泥企業:zjx2055@sina.com其他相關單位:E-mail:jclhhkjb@163.com
六、聯系方式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李廣明 010 -57811105,13501221169周麗瑋 010-57811079,13693360277孫星壽 010-57811075,13701245873中國水泥協會:張建新 010-57811169,13691515862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協會:曾慶東 010-57811201,13911576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