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涉及過剩產能行業獲證企業的后續監管。積極組織對鋼鐵、水泥等涉及過剩產能的行業進行摸底調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仍存在需淘汰的落后產能,是否已按期淘汰落后工藝和落后設備,防止已公告關停的企業繼續違規生產,對存在使用落后設備及落后工業生產的行為及時加以糾正,并與環保部門互通信息,對鋼筋、水泥獲證企業的環保資質進行檢查,對資質失效的企業及時提出注銷意見。
同時,完善部門聯動機制,通過召開聯席會議等方式,加強同環保、工信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商,在質量安全聯查聯動、質量信息共享、優化質量發證環境等方面加強區域質量工作合作,逐步形成大質量工作局面,嚴厲打擊無證生產行為,堅決遏制產能過剩企業盲目擴張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