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把良好生態環境作為可持續發展第一資源,全面實施藍天、碧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六大工程,確保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16年,173項重點污染減排項目全部完成,市區PM2.5年均濃度為40微克/立方米,7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為100%,整體水環境質量排在全省第一位。
實施環境監管責任工程,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簽訂年度環保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任務、落實責任。為推動環保責任落實,聯合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門組成5個聯合督查組,按照“不查不放過、不查清不放過、不處理不放過、不整改不放過、不建立長效機制不放過”的原則,開展環保專項督查。市環保局組成5個駐縣督查組,分縣開展常態化督查,確保環保責任落實到位、治理措施推進到位、發現問題整改到位。去年以來,由于環保工作不力,共約談政府、部門領導和企業負責人6人。
實施藍天工程,推進大氣污染防治。開展了減煤、治企、控車、抑塵、多污染物治理5場攻堅戰和散煤、露天礦山、焦化行業、道路車輛污染綜合整治4個專項行動。去年以來,已改造集中供熱面積1088萬平方米,取締無照經營煤炭單位256戶,累計取締燃煤鍋爐351臺,改造工業鍋爐137臺,替代老舊公交車461輛。鋼鐵、電力、水泥行業全部完成脫硫、脫硝及除塵改造,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實施碧水工程,開展流域綜合整治。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河長制”管理體系,采取控源、治理、修復等措施,全力推進流域綜合整治。在控源上,建立了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行水資源用水總量控制和納污總量控制,強化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剛性約束,水資源管理得到有效加強。在治理上,2016年,新建、改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21座、垃圾無害化填埋場16座,對全市23個城鎮集中飲用水源開展了保護區劃定和風險源排查整治;投資62億元實施項目256個,全面消除了劣Ⅴ類水體。在修復上,在確保全市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基礎上,加快污水管網建設,全面取締違法排污口,全力清理河道垃圾,積極推進河道生態修復,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建設美麗鄉村。以解決農村較為突出的垃圾和污水污染問題為重點,全市域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600余個村莊完成治理任務,建成規模化農村垃圾填埋場25座,農村小型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25座,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3849套,60余萬人直接受益。目前有214個鄉鎮被命名為國家級生態鄉鎮,26個被命名為省級環境優美城鎮,12個行政村被命名為省級生態村。
實施環境準入工程,嚴把項目準入關。按照“生態功能不退化、資源環境不超載、排放總量不突破、環境準入不降低”的原則,對207個建設項目進行環評批復,對17個不符合環評審批條件的項目予以否決或暫緩審批,從源頭控制環境污染。加強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管理,采取逐個縣(區)檢查、逐個項目調度的方式,對所有審批未驗收的建設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查,對存在問題的項目提出了具體整改意見。將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必要條件,積極推進排污權交易,共完成排污權交易56筆。
實施打擊環境違法工程。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126件環境問題(舉報不實48件、重復舉報34件、舉報屬實44件),該市確定了6個方面28項具體措施,明確了33個部門以及11個縣(區)及高新區整改職責,并將整改任務細化到具體責任人。目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126個問題中,舉報屬實的44件,已整改到位43件,關停企業28家,行政處罰203.73萬元,移送司法機關案件4起,采取強制措施5人。對違法違規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排查,并按照“完善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則,依法依規分類處理。確認的171個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已全部清理整頓到位。另外,按照“打防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先后開展了利劍斬污、雷霆行動等專項行動,2016年累計檢查企業1965家,取締關停35家,有力地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