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水泥協會發布的《關于水泥行業2017年春節期間執行錯峰生產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重慶市境內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結合該市五大功能區實際情況執行錯峰生產,具體為,都市功能核心區和都市功能拓展區(主城區):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3月5日,錯峰40天/條;城市發展新區:2017年1月1日至3月10日,錯峰40天/條;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2017年1月1日至3月10日,錯峰30天/條。
通知明確,各企業將本企業各生產線具體錯峰生產時間于2016年12月22日下午5時前報至重慶市水泥協會。逾期未報的企業,協會將以錯峰生產開始時間起確定該企業錯峰生產具體時間,并匯總報市經信委和市環保局。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6]179號),及市經信委、環保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實行水泥企業錯峰生產的通知》(渝經信發[2016]98號)文件精神,結合重慶市五大功能區實際情況,特制定2017年春節期間錯峰生產方案。錯峰生產范圍為重慶市境內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各企業要嚴格按照上述時間段報送錯峰生產具體時間,并嚴格執行;錯峰生產期間,水泥協會將組織檢查小組到企業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結果匯總報市經信委和環保局;錯峰生產期間,各企業間可進行熟料協同調供;同一企業(同一廠區)各生產線可按產能進行置換;對不嚴格執行錯峰生產的企業進行約談、在市經信委和市環保局網站曝光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