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蒙國際(03688)發布公告,茲提述該公司日期為2014年10月21日、及2016年3月24日內容有關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于2017年2月27日,該公司附屬深圳水榭花都與深圳宗新、深圳市燕翰實業(項目公司)、珠江均安水泥及健寧房地產訂立終止協議,以終止合作框架協議。
據此,項目公司將于終止協議日期起計15日內向深圳水榭花都支付未償還擔保費571.4萬元;深圳宗新將于終止協議日期起計15日內向深圳水榭花都支付回購代價6000萬元。
公告稱,由于根據合作框架協議的退出機制的條件已獲達成,故合作框架協議的訂約方同意終止合作框架協議。
公司稱,盡管該集團分別于訂立終止協議及建筑管理服務協議終止協議后,將不會再參與發展地塊及向項目公司提供建筑管理服務,但該集團通過訂立合作框架協議得以收取其本金及可觀投資回報。因此,董事會認為,終止合作框架協議將不會對該集團的營運、業務或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