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濰坊市環保局公布了2017年3月份環境違法案件行政處罰信息。昌邑市富興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濰坊市飛虹電氣成套設備有限公司、濰坊市腫瘤醫院、濰坊亞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蘇柯漢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6家企業被處罰。
據處罰信息顯示,昌邑市富興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因“建設項目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驗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產”和“對不能密閉的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或者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等環境違法行為分別被處以“限期補辦環評手續;責令立即停止生產,在未通過環評審批,設施未經環保驗收合格前不得恢復生產;罰款人民幣壹拾伍萬元伍仟元整”和“立即將料堆進行徹底覆蓋,遏制揚塵污染;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處罰。

資料來源:濰坊市環境保護局官網
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因“外排廢水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被“責令完善水處理設施,整改期間必須達標排放;處應繳排污費數額的五倍罰款,共計人民幣伍萬玖仟伍佰貳拾陸元整”;濰坊市飛虹電氣成套設備有限公司因“建設項目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驗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產”被處以“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以上共計罰款人民幣伍萬陸仟捌佰伍拾玖元整”處罰;濰坊市腫瘤醫院因“輻射安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按規定辦理延期手續”被處以“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濰坊亞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因“外排廢水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且拒不改正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459360元,同時責令立即改正違法排污行為,逾期不改,繼續實施按日計罰;罰款1198760元,同時責令立即改正違法排污行為,逾期不改,繼續實施按日計罰。”山東蘇柯漢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工業企業生產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被處以“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