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下了《關于推動水泥行業淘汰落后產能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 5月17日,湖南省安監局下發通知,結合湖南實際部署開展水泥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執法專項行動。
通知提出了四條要求:
一是各市州安監局要按照總局通知要求,對轄區內水泥企業進行摸底,建立名單臺帳,于2017年7月31日前報送省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處。
二是各市州安監局要將總局通知精神及時傳寄轄區內各水泥企業,同時督促轄區內水泥企業按照通知所提出的目標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工作。凡2014年1月1日后投產的水泥企業、未依法開展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建設項目,應補做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2014年1月1日前投產的水泥企業,應依法開展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
三是各水泥企業自行或聘請技術專家、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照標準開展自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整改治理,水泥企業自查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由各市州安監局隨機抽取部分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企業整改治理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抽查和督導情況應建立臺帳備查。
四是各市州安監局要按時間要求向省安監局局報送轄區內水泥企業名單、開展水泥行業淘汰落后產能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執法專項行動方案、轄區內水泥企業現狀匯總表、每半年報送一次核查達標企業名單、執法專項行動總結和水泥企業核查情況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