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显示,公司4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25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冀东水泥发布的公告同时显示,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冀东水泥发布的公告同时显示,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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