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就已出事
今年4月20日,一篇名為《浙江通報環境違法典型案例上峰水泥或涉嫌信披隱瞞》的新聞,把上峰水泥捂了一年的蓋子揭開。
2017年4月11日下午,諸暨市環保局次塢環保所環境執法人員根據信息中心提供的情況,會同諸暨市公安局對位于次塢鎮的上峰建材聯合進行突擊檢查。上峰建材是上峰水泥的全資子公司,貢獻了上峰水泥大部分的利潤。執法人員在檢查該企業大氣污染物在線監控設施時,發現公司廢氣排放筒在線取樣平臺上方有焊接痕跡,通過進一步檢查在線監測廢氣取樣管發現,取樣管上套裝有一根管道直通地面配電及維修間,并連接有氣泵和石灰儲罐。上峰建材通過氣泵將石灰和氣體噴入廢氣在線自動監測取樣管,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濃度降低。執法人員認為,上峰建材的做法可以認定是實施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的行為。諸暨市環境監測站對拆除違法設施后企業排放口廢氣進行了采樣監測,該企業實測二氧化硫排放濃度為42.7mg/m3、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為278mg/m3,與在線監測數據有較為明顯的差距。
2017年4月12日,諸暨市環保局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29號)第一條第(七)項之規定,將該案件移送諸暨市公安局,上峰建材生產副總、工程師、動力部長、設備維修主管、機修工等5人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其中4人被刑事拘留。
這一案件之后影響巨大。2017年12月5日,環境保護部(如今的生態環境部)通報2017年10月《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時,介紹了兩起典型案件,上峰建材的案件被列入其中。2018年4月18日,浙江省環保廳向公眾通報了2017年查處的12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例,該案也被列入。然而,直到媒體對此事進行曝光,上峰水泥對未對此進行過披露。5月10日晚間,公司終于遭到證監會立案調查。
此前自稱不違規
在媒體曝光此案后,公司曾發布澄清公告,認為“不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情形”。而如今,這一表態在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面前顯得立場尷尬。
在被媒體曝光后,公司于4月23日晚間發布公告,認為不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情形。因上述環保檢查事宜后,上峰建材認真配合檢查,且檢查中公司經監測的環保排放數據符合規定要求,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等未受影響;對于相關涉事人員公安部門當時已采取了拘留措施,相關涉事人員不涉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管;截止目前公司和上峰建材未就該事宜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也沒有造成環境污染等重大影響的情形,暫未觸及信息披露規定的標準。因此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披露隱瞞的情形。
然而,公司的表態并未得到證監會的認可。證監會的公告中明確寫著,公司因環保信息披露問題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此外,也有律師指出,每年發生那么多環境違法的案件,上峰建材的案件被環保部門作為典型進行通報,說明案件有相當的分量,上市公司沒有及時公告,有信息披露隱瞞的嫌疑。
鑒于公司已經遭到調查,凡在2017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20日之間買入上峰水泥且在2018年4月20日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均可以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發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郵箱參與由《金陵晚報》“易索賠”頻道組織的索賠,并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前期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