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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縣宗溪村砂石價格虛高
三坊鄉政府:已責令砂場方嚴格按合同價銷售
網友反映:永豐縣三坊鄉宗溪村有人在瀧江非法采砂,且價格超出政府制定的35元/方的砂石價格,被非法抬高到90元/方。
三坊鄉政府回復:永豐縣三坊鄉宗溪砂場是經村小組、村委會、鄉政府三級同意,報請縣政府河道采砂規劃批準的,經2016年1月20日在永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拍賣開采權,并辦理了“河道采砂準采證”,準采證有效期至2019年2月4日,該砂場在開采過程中,未出現亂采濫挖行為。
根據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約定:為保證永豐縣砂卵石銷售價格穩定,承諾對砂和卵石實行最高限價銷售(含上車費),第一年砂30元/方、卵石40元/方,第二年砂32元/方、卵石45元/方,第三年砂34元/方、卵石50元/方。經走訪砂場、附近村民及周邊市場,現實際銷售價格為砂60元/方、卵石50元/方,運輸到戶價格根據運距長短約為20~30元/方不等,所以到戶上價格達到80~90元/方。對照合同約定,現為第三年,卵石是按合同價出售,砂溢價26元/方,存在抬高合同價格出售的行為。
縣采砂辦、縣市質量監督管理局和三坊鄉政府已現場責令砂場方嚴格按照合同價銷售,并責令其嚴格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規定開采砂石,對其違反《采砂權出讓合同》約定價格銷售砂石的行為,按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約定,對提高價格行為予以處罰違約金壹萬元并上繳財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