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劉麗芬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提交建議
呼吁在東北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開展水泥產業結構調整試點
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化驗室主任劉麗芬日前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提交了《關于在東北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的建議》,希望通過依法化解水泥產能過剩、規范PVC熟料企業生產經營、暫停32.5等級水泥生產銷售、產能置換政策與過剩程度掛鉤、動態執行錯峰生產、建立去產能專項調節基金等措施,使這一區域水泥行業在2020年扭虧為盈。

劉麗芬告訴《中國建材報》記者,全國水泥行業近兩年效益逐步好轉,2018年行業利潤達到1546億元的歷史最高水平。但水泥行業產能嚴重過剩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變,違規新建仍未停止,矛盾繼續積累。在全國水泥行業整體實現盈利的背景下,東北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水泥企業卻普遍虧損。東北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已成為全國水泥行業經營最困難的地區。
據東北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水泥協會提供數據顯示,2013年~2018年東北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東部地區(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水泥熟料產能利用率由94%下降至34%,水泥企業連續3年虧損,虧損總額達到174億元。內蒙古自治區水泥熟料產能利用率2018年甚至跌至22%左右。水泥價格始終在低位徘徊。特別是內蒙古自治區中西部地區水泥價格更是處于全國的“洼地”。
劉麗芬認為,在這一區域推進水泥產業結構調整迫在眉睫,但解決當前該區域水泥行業存在的產能過剩和惡性競爭問題,促進水泥工業高質量發展,單靠市場的力量難以實現,必須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為此,她提出在東北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開展水泥產業結構調整試點的具體建議:
1.依法化解水泥產能過剩。劉麗芬認為,首先應從糾正違規建設開始,解決監管不力、執法不嚴問題,把業已生效的文件執行到位。應對違規項目采取給出路的辦法:由國家相關部門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依法壓減過剩產能。將日產2000噸以下的熟料窯、直徑3.2米(不帶輥壓機)及以下的磨機,全部納入落后產能淘汰范圍,依法堅決予以淘汰。
2.規范PVC熟料企業生產經營。據劉麗芬介紹,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及周邊采用電石法生產聚氯乙烯(PVC)的企業眾多,是全國大型的氯堿化工生產基地,現有產能300萬噸,遠景規劃總產能還將達到500余萬噸。這些PVC企業產生的電石渣如全部轉化為水泥熟料,約750萬噸的PVC熟料產能,無疑加劇了產能過剩的局面,這與國家和自治區大力推行的去產能政策嚴重相悖。與此同時,在近年來PVC價格高位運行的利益驅動下,PVC熟料企業不顧水泥行業健康持續發展大局,低價向市場傾銷PVC水泥熟料,進一步加劇了該地區水泥行業的混亂。因此,她建議從國家層面出臺相關政策、嚴格執行現有產業政策,規范PVC熟料企業生產經營,促進傳統水泥企業與PVC熟料企業協同發展,比如嚴禁PVC企業新增熟料產能、PVC企業必須嚴格執行錯峰生產、加強對PVC熟料企業的市場監管等。
3.暫停32.5等級水泥生產銷售。據了解,為了降低生產成本,增加利潤空間,一些水泥粉磨站通常盡可能多地添加混合材,導致熟料摻量不足,影響水泥強度和混凝土質量,給建筑工程質量埋下隱患。《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2007)第3號修改單發布后,礦渣、火山灰質、粉煤灰三種硅酸鹽水泥仍保留了32.5等級標準,意味著32.5等級水泥并未完全退出市場。行業人士對此多有爭議。劉麗芬建議可以在東北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先進行試點,在2020年之前,暫停生產和銷售所有品種32.5級水泥。
4.產能置換政策與過剩程度掛鉤。按照工信部原〔2017〕337號文《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規定,水泥熟料產能實行減量置換:位于國家規定的環境敏感區的水泥熟料建設項目,每建設1噸產能須關停退出1.5噸產能;位于其他非環境敏感地區的新建項目,每建設1噸產能須關停退出1.25噸產能;西藏地區的水泥熟料建設項目執行等量置換。即大部分新建水泥熟料的產能置換比例為1.25:1。劉麗芬認為,目前全國水泥產能普遍過剩,但各地區過剩程度差異較大,采用同一個標準進行產能置換,缺乏公平性和可行性,也不利于水泥去產能。她建議將產能置換比例與產能過剩程度掛鉤:不過剩的地區不置換,少過剩的少置換,多過剩的多置換,更加切合實際。
5.錯峰生產時間與過剩程度掛鉤。在調研過程中,劉麗芬發現在東北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正常錯峰生產已經不能發揮作用,建議在加大錯峰生產執行力度的同時,錯峰生產時間也與產能過剩程度掛鉤。產能過剩越嚴重的地區,錯峰生產停窯時間也適當延長。要同時發揮錯峰生產壓減過剩產能和減輕大氣污染的雙重作用,冬季不能停窯的,要實行省內置換;沒有電石渣儲存條件的部分PVC熟料企業,確因連續生產而不能錯峰的,須與就近的傳統熟料企業進行產能指標有償置換;對不執行錯峰生產政策的企業,由環保部門征收“超環境容量排放費”,并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
6.建立去產能專項調節基金。建議充分利用市場平臺期,全行業還有利潤的有利時機,抓緊建立去產能基金,讓債務和產能同步下降,逐步減輕負擔。按照市場原則,退出產能的產能基金應該由存續企業買單,在增加的市場收益中提取;或爭取配套一部分政府補貼資金。該基金由稅務局代收,財政廳與工信廳制定規則并監管使用。
劉麗芬進一步提出,在內蒙古自治區中西部地區,具體可以采取如下方式籌集“去產能專項調節基金”:傳統水泥熟料企業和PVC熟料企業征收比例為1:2。基金主要用于對完成去產能任務企業的補貼,即按照政策相關規定完成去產能任務的(實質性關停或拆除生產線),以去產能補償金的方式補貼給企業;未按政府相關規定完成去產能任務的,不享受去產能補貼,并繼續按規定標準征收“去產能專項調節基金”;因項目違規建設或違法經營或因質量、安全、環保等不達標而被有關部門責令拆除或停產的,不享受去產能補貼。當行業產能利用率達到65%以上時,現有水泥企業不再征收“去產能專項調節基金”。
7.大力推進聯合重組。以新組建的內蒙古水泥集團公司、遼寧云鼎水泥集團、吉林水泥集團等企業集團為載體,進一步推進區內優勢水泥企業實施聯合重組,通過整合產權和經營權,優化供給側結構和布局,提高水泥產業集中度。
8.爭取減稅政策。劉麗芬認為,國家在稅收方面應對轉型發展的水泥企業給予相關優惠政策,對水泥企業利用現有資產轉型,包括出租取得的收益給予減免稅收待遇,對錯峰生產期間的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進行減免,允許企業稅前扣除退出資產減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