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連山系列環境污染案是指近年來在祁連山保護區內,因為違規審批、未批先建,導致局部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系列案件。
2017年1月至10月,甘肅省檢察機關經審查,批準逮捕祁連山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8件16人;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23件30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14件15人。
《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歷經三次修正,部分規定始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不一致,將國家規定“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挖沙”等10類活動,縮減為“禁止進行狩獵、墾荒、燒荒”等3類活動,而這3類都是近年來發生頻次少、基本已得到控制的事項,其他“開礦、采石、挖沙”等7類恰恰是近年來頻繁發生且對生態環境破壞明顯的事項——這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默許”保護區采石、挖砂!
祁連山系列環境污染案牽扯出祁連山整個自然保護區內違規挖砂、采石、采礦等破壞生態環境問題,引起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隨后祁連山自然保護區進入生態環境修復、礦權退出整治階段。
4月25日,甘肅省政府新聞辦通報稱:目前祁連山自然保護區張掖市轄區內117項探采礦項目全部關停,77宗應退出的礦業權已全部退出,礦權全部注銷,祁連山自然保護區張掖段已無礦山探采活動,原礦山企業已全部關閉清理、現場修復、注銷退出。
祁連山是中國西部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是黃河流域重要水源產流地,是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國家早在1988年就批準設立了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因礦藏、水資源富集,近年來,祁連山局部生態遭到人為破壞。祁連山系列環境污染事件曾引起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2017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發出通報:
2019年2月22日,據甘肅省省長辦公會介紹,祁連山保護區內144宗礦業權已全部分類退出,并完成環境恢復治理。祁連山保護區已關停退出10座水電站,21個旅游設施項目完成整改。會議提到,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的投入力度不斷加大,累計投入投資是26.37億元,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項目完成了53.84億元。
甘肅省政府法制辦等部門在修正《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過程中,明知相關規定不符合中央要求和國家法律,但沒有從嚴把關,致使該條例一路綠燈予以通過。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當前,我國河道砂石管理國有化趨勢明顯,政府手握政策制定大權,相關部門一定要汲取祁連山系列環境污染事件的教訓,從砂石開采規劃、開采、運輸、銷售等全過程嚴加監管,嚴防部分人員濫用公權!
(來源:央視新聞、中國甘肅網-蘭州日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