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按照區域應急聯動要求, 請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許昌、商丘、濟源 12 市于 10 月 18 日 0 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及Ⅱ級響應,提前應急應對,確保各項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以上 12 市結合本地大氣環境管理實際,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要進一步強化對水泥、鋼鐵、焦化、炭素、冶煉、鑄造、陶瓷等重點行業污染管控,特別是加強城市建成區及周邊的涉氣企業、施工工地、重型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督管理,盡可能將污染程度降到最低。
嚴格開展督導檢查以上 12 市要對省污染防治攻堅辦每日通報的污染物排放量和用電量異常企業進行重點核查,保證各項應急管控措施落實到位,并加大對企業“一廠一策”落實情況、重型貨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停運管理、施工工地停工情況的督查力度;省污染防治攻堅辦將派出督導暗訪組,根據最新上報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以及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管控企業用電量情況,重點督促各項管控措施的落實,每日通報各地管控情況,對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督導不力的地方通報批評,對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氣質量嚴重下滑的地方,立即啟動問責、追責機制。
加強信息公開與報送以上 12 市要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主動對社會發聲,通過當地主流媒體宣傳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開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為公眾解疑答惑,盡最大努力爭取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同時,要及時匯總并上報本地采取的主要管控措施,如召開會議、部署工作、執法檢查出動人次、檢查企業數、發現整改問題數等內容,于 10 月 19 日至預警解除之日,每天上午十點前,將《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信息日報表》報省污染防治攻堅辦指定郵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