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公布了《2020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計劃》,計劃共包括131種產品,其中,建筑材料中包括水泥、建筑防水卷材、混凝土輸水管、鋁合金建筑型材、熱軋帶肋鋼筋、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鋼管腳手架扣件等。
該文件要求,將按照抽查計劃認真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向社會公開發布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并對產品質量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該文件出臺將對水泥質量監管控制起到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對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生產者、銷售者不得拒絕。抽查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由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生產者、銷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公告;公告后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停業,限期整頓;整頓期滿后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吊銷營業執照。
對于生產、銷售不合格水泥產品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國法律有明文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行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犯罪行為是生產、銷售行為。
如果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認定,對責任人的量刑是怎么規定的呢?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條規定,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2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5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的,處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直以來,由于水泥、混凝質量不合格引發的建筑安全事故頻發。據水泥人網了解:
2019年,山西五星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普通硅酸鹽水泥因為氯離子超標不合格。
2019年,唐山市豐潤區冀龍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氯離子不合格。
2019年,唐山順發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氯離子、水溶性鉻(VI)不合格。
2019年,唐山市奧順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氯離子、水溶性鉻(VI)不合格。
2019年,臨城縣天龍水泥有限責任公生產的,氯離子不合格。
.............
水泥及混凝土質量事關工程安全,甚至在大型工程項目施工中由于使用了不合格建材而爆出的重大事故也有發生,相應處罰也將當嚴厲。
2020年4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豐城市人民法院、奉新縣人民法院、靖安縣人民法院對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大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對28名被告人和1個被告單位依法判處刑罰。
該起事故中,國電豐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城鼎力建材公司)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改變混凝土配合比,未嚴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添加外加劑,最終導致“11·24”特大事故。
最終,豐城鼎力建材公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顧玉興和生產經理朱海敏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和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近年來,有的用戶因貪圖水泥便宜,在自建房屋或裝修過程中,往往發生墻面水泥或瓷磚脫落現象。同時,也有不少消費者全部水泥用完后才發現問題,無法取樣檢驗鑒定水泥質量,導致各區域常有關于水泥質量引發的消費糾紛。
水泥質量關乎建筑安全,不得有半點馬虎,各類假冒水泥更是危害重大。例如近期市場上就有銷售假冒“中聯”商標的水泥被查貨。接用戶舉報后,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采取措施,對假冒水泥立案調查。經過8個月的不懈努力,終于讓“李鬼”現形,執法人員扣留沒收進入南陽市場的假冒水泥21.5噸,同時對許昌兩家企業進行罰款處罰。
2020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房屋市政工程復工復產指南的通知,要求:嚴格把好材料、設備等進場質量安全關。嚴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用于施工中,嚴禁將不合格的材料用到工程上;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堅決杜絕盲目搶工期,遏制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確需調整工期的,應經過專家論證,確保施工安全;加強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安全驗收管理,嚴禁將不合格工程當作合格工程驗收后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對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嚴格跟蹤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整改到位。
這意味著不光對水泥制造者進行處罰,對采購不合格建材的施工企業也將進行嚴厲制裁。

關于水泥產品質量問題,根源在哪?
水泥人網從三個方面對此進行分析:
一、產品送檢遠遠大于隨機抽檢。
我們知道,所有水泥生產企業都必須獲得生產許可證,大型工程項目在采購中,也需要企業出具產品檢測報告。但在此環節的產品檢測,往往采取的是送檢方式,企業自然會把“最好”的產品進行檢測,以讓監測機構出具一份漂亮的檢測報告。 而抽檢制度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中,抽樣工作是首要環節,同時也是行政執法過程中的重要一環。可以說,抽樣行為是否公正、抽樣程序是否規范、抽樣方法是否科學準確,決定著整個監督抽查工作的成敗。這對質量管理是不容忽略的一環。 這些年由于抽樣工作不規范引起的異議處理、報告結論變更、甚至行政敗訴等案件時有發生。因此,如何保證抽檢工作質量就顯得十分重要,可以說是我們質檢機構科學履職和公信力建設的最基本要求。
二、企業追求利益犧牲質量。
當今的水泥行業,浮躁的氣氛一直揮之不去:掙快錢,犧牲質量,損害用戶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這在水泥企業的各個部門里也有表現。 在經營過程中,盈利能力往往是管理層最看重的,這本無可厚非,但現在很多訂單,都是來自于各種“關系戶”,銷售功夫全部下在了搞關系、送回扣上,產品質量變成了附屬。 在生產過程中,質檢部門要對各類原料進廠進行檢測,不合格應不予采用;成品出廠前進行檢測,不合格也不能出廠;生產過程中,應首先保證產品質量,但在現實中卻以追求高產量為目標;等等,這些弊端不除,質量提升成了空話。
三、用戶應摒棄物美價廉思想。
圖便宜是很多用戶采購到不合格水泥的根本原因。例如,近日河南區域又現“假水泥”,與正品差價50-100元/噸,正品出廠報價330-350元/噸,“假水泥”只要不到300元/噸就可以買到,嚴重的擾亂了河南區域的水泥市場。 據知情人士介紹,在河南駐馬店附近,有部分粉磨企業常年生產一種“定制”水泥。可根據用戶的需求,生產指定品牌、指定袋重的水泥。 近年來,國內因為水泥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隱患不勝枚舉,給人們的安全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影響,同時對于正規水泥企業來說也是非常不公平的競爭。 維護行業健康發展,需要制度約束、企業規范、消費者也理應從正規途徑購買高質量產品,切勿留有貪小便宜的心態,各方共同努力,保障生產使用環節的安全問題,為水泥行業健康發展助力。
(來源:市場監管總局、住建部、水泥人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