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302破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淄博联和水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终结淄博联和水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裁定书显示,联和公司负债总额为91 395 812.00元,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债权已无财产可供分配。这家曾经辉煌的行业首家“联合水泥”自此不复存在。
增城增港水泥实业有限公司宣告破产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5日裁定确认广州金滋实业有限公司1位债权人的债权,债权金额为6036011.72元。经管理人调查增城增港水泥实业有限公司的财产情况,截至目前,管理人未接管到增城增港水泥实业有限公司的任何财产。增城增港水泥实业有限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不具备重整、和解的条件。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 年7月29日裁定宣告增城增港水泥实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增城增港水泥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山东交通水泥厂、山东路港水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新东家”已付投资款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8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裁定山东交通水泥厂、山东路港水泥有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1年14日。
2022年5月15日,法院裁定批准山东交通水泥厂、山东路港水泥有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合并破产重整程序。
2022年8月10日,山东交通水泥厂、山东路港水泥有限公司向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称三个月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即将届满,两企业债权清偿分配等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在原定三个月期限内不能完成,申请延长两企业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3个月。法院查明:
2022年4月27日,两公司合并破产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水泥厂、路港公司合并破产重整计划草案》。
2022 年5月23日,重整投资人山东利鑫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按照重整计划支付了全部投资款。
2022年6月16日,济南市章丘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水泥厂及两公司管理人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约定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以评估价 460.5513万元收回水泥厂位于济南市章丘区白云湖街道章历村22,91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因新冠疫情及其他客观因素影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水泥行业各大集团受房地产行业影响,业绩下滑,却并未伤及根本,但是与其合作的下游企业却无此好命。
葛洲坝当阳水泥有限公司申请合作企业破产清算
8月30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葛洲坝当阳水泥有限公司申请湖北熙玛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于7月25日立案。
房企的“拖刀计”,拖死了众多供应商和合作者,受其连累破产、重整、在破产边缘挣扎,或疲于应付债主,或也以“拖刀计”应对……雪崩来的时候,将无一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