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警示!
2020年6月27日,重庆铜梁某水泥有限公司破碎车间检修板喂机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机械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4.5万元。
根据该起事故调查报告,重庆铜梁某水泥有限公司运行室破碎系统负责人(班组长),实际负责组织清料施工作业,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清料作业未进行风险分析,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罪责
新版《安全生产法》及《刑法》中均有所规定
相关处罚案例不胜枚举
处罚追责的目的在于
倒逼企业提高违法责任意识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及红线!
“危险作业罪”入刑!
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百三十四条还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相关内容进行了新增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新增条款规定了“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是指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但存在有现实危险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这与本条第二款“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有明显区别的。;后者是已发生或已造成的。据此,过去我们常见的“关闭”、“破坏”、“篡改”、“隐瞒”、“销毁”以及“拒不执行”、“擅自”活动等违法行为,将不再只是行政处罚,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作业罪”入刑,是我国刑法首次对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未造成其它严重后果,但有现实危险的违法行为提出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展示了打击安全生产事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决心,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带来极大法律震慑,有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敬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后的内容中:“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违法行为,看似没有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但还是与“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同等追责。
直线管理人员同样面临追究刑责
其中,“三管三必须”原则被正式写入新安法,明确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新安法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将“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此外,新安法还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1.??罱鸲罡撸菏鹿史?钣晒ス娑ǖ?0万元至200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至1亿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钍钣赡晔杖氲?0%至80%,提高至40%至100%。
2.处罚方式更严: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睿懿徽牡模鹆钔2R嫡?,并可以按日连续计罚,拒不停产整顿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惩戒力度更大:增加了加大执法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
随着新安法的施行,其与《刑法》进行了更加有效的结合。安全生产违法将同样追责直线管理人员,这也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求。
如何理解和落实“三管三必须”
什么是“三管三必须”?针对“三管三必须”原则,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先生在新安法发布会上曾有一段非常精彩且直白的表述:
宋元明:应急管理部副部长
我们讲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在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
举一个例子:比如一个企业总部,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主要负责人,那么他就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但是还有很多副职,比如很多副总经理——
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对分管领域的安全要负责任。下属企业里面,安全管理团队配备得不到位,缺人,由此导致的事故这个副职是要负责任的。比如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如果下属企业里安全投入不到位,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就是我们说的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说到生产,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不能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以后,管生产的是要负责任的。
这就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义。
随着新安法的发布以及“三管三必须”原则的明确,专业安全开始引起重视。水泥企业应逐步认识到:涉及到安全的工作不仅仅是安全部门的事!专业部门将直接站在风险管理、事故预防的一线。专业部门既要履行岗位职责,也要履行安全责任,即“一岗双责”。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时代已经到来。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水泥企业如何落实“三管三必须”?
除了要根据法规要求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外,还可以充分运用智能、高效、实用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和智慧化工具,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落到实处。
博晟安全
水泥企业智慧安全管控平台
人员风险管控 设备风险管控
环境风险管控 管理风险管控
该平台基于“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技术
推动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
助力水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实现安全生产全员参与
确保“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到实处
↓ ↓ ↓
01 安全责任层层落实,过程留痕可回溯
全员录入线上管理系统,隐患治理全流程(隐患登记-核准-整改-复查验收-关闭)均指定到相关责任人,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等工作流程自动推送、工作事务智能提醒,真正实现安全管理人人参与、层层落实、闭环管控,且全过程留痕,记录可追溯。
02 风险变化实时显示,安全状态随时掌握
依据企业实景开发全场景三维地图,采用多种风险评估标准和方法,将安全风险辨识结果按照“红橙蓝绿”四色等级一一对应,自动形成全厂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全局安全状态清晰可见。
03 风险数据智能分析,动态风险快速处置
依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统计数据,以安全数据专业化分析和建模为基础,自动生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图表分析和整体安全生产状态及预警趋势图表分析,量化展示水泥企业安全状态,实时展示工作动态,相关负责人可根据数据分析快速处置可能发生的动态风险。
04 智能识别隐患违章,有效降低违章率
利用智能视频分析技术,识别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及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实现自动抓拍、实时监控、预警提醒。如:未佩戴安全帽、现场明火、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等,并通过反违章管理,有效降低“三违”发生率,最大限度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05 智慧安全教育培训,专业能力全面提升
系统内置安全教育培训功能??楹头岣坏陌踩逃嘌悼渭稍谙呤迪秩嗽笨记?、培训、考试、建档等功能,实现水泥企业安全培训信息化监管,便于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管理现状并及时查缺补漏,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和安全文化素质水平,从而推进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稳步上升。
06 高风险作业现场管控,监督责任人到位履责
水泥行业各类危险作业(如: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交叉作业等)实现作业危险分级流程化管控,并建立完整的危险作业实施档案,实现对危险作业的有效控制,降低作业风险。当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等未履行到位职责时,系统实时推送预警信息,提醒相关责任人及时到位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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