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網】昨日科陸電子發布午間公告,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深圳市科陸能源服務有限公司與貴州瑞溪水泥發展有限公司簽署了一份能源管理合同,主要針對其余熱發電項目,合同涉及金額近6000萬元。
《貴州瑞溪水泥發展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產線純低溫余熱發電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書》簡稱:《貴州瑞溪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書》
1、合同主要內容:
①、合同生效條件及生效日期: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擔保設備經工商登記備案即日起生效。本合同于2012年3月8日生效;
②、合同雙方:甲方暨用能單位為貴州瑞溪水泥發展有限公司,乙方暨節能服務公司為深圳市科陸能源服務有限公司;
③、合同標的:利用甲方水泥熟料生產線排放的廢棄余熱建設一座發電功率與其生產線余熱相適應的純低溫余熱發電站,甲方為此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節能服務費用,通過該合同項目達到降低生產能耗,提高經濟效益,保護環境的目的;
④、合同金額:5,926.6萬元人民幣;
⑤、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的建設期為10個月,收益期為36個月;
⑥、交貨地點:貴州(貴州瑞溪水泥發展有限公司)
⑦、違約責任:對于雙方的違約行為,按照雙方簽訂的《貴州瑞溪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書》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⑧、合同爭議解決方式:若雙方對于本合同的條款解釋產生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雙方須及時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一方提出書面協商請求后30日內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方(用能單位)情況介紹
①、公司名稱:貴州瑞溪水泥發展有限公司
②、注冊地址:貴州省正安縣瑞溪鎮燕子壩村
③、法定代表人:余波
④、注冊資本:8,800萬元人民幣;
⑤、經營范圍:水泥、水泥制品的生產、銷售(憑環保、消防手續從事經營活動);
⑥、甲方與本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科陸能源服務公司之間均無關聯關系,甲方上一會計年度與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科陸能源服務公司未發生類似業務的交易;
⑦、履約能力分析:為進一步確保公司下屬子公司科陸能源服務公司在《貴州瑞溪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書》規定的限期內收回投資及投資收益,甲方同意以總額超過乙方投資收益保底總額的可變現資產為乙方提供擔保,并已簽訂《項目投資收益擔保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