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于昨日發布,該意見表示,將從五大方面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和持續健康發展:堅決遏制煤炭產量無序增長;切實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加強煤炭進出口環節管理;提高煤炭企業生產經營水平;營造煤炭企業良好發展環境。
國務院辦公廳《促進煤炭平穩運行意見》: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27日通過官方網站正式公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意見就切實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煤炭資源稅、煤炭進出口政策進行明確規定,要求真正做到給煤炭企業減負,減少低質煤進口。業內人士向中證網記者分析認為,意見從多個層面對國內煤炭行業健康發展提出意見,對國內煤炭企業帶來巨大利好。
具體來看,意見指出,為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和持續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就堅決遏制煤炭產量無序增長、切實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加強煤炭進出口環節管理、提高煤炭企業生產經營水平、營造煤炭企業良好發展環境等五方面提出意見。業內人士表示,直接有利于煤企發展的主要包括如下三條:
在遏制煤炭產量無序增長方面,意見表示,將嚴格新建煤礦準入標準,停止核準新建低于30萬噸/年的煤礦、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同時從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入手,逐步淘汰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重點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加快關閉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隱患嚴重的煤礦。此外,還將有效整合資源,鼓勵煤炭企業兼并重組,以大型企業為主體,在大型煤炭基地內有序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促進煤炭集約化生產。此舉將有利于大型煤炭企業繼續提高煤炭市場占有率。
在切實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意見強調將加快推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同在2013年年底前,財政部、發改委將對重點產煤省份煤炭行業收費情況進行集中清理整頓,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切實減輕煤炭企業負擔。業內分析認為,2012年以來煤炭價格持續下跌后,從價計征短期內不會對整體經濟帶來負面影響,因此改革時機已經成熟;本次重提煤炭資源稅改革,很可能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改革方案的細化和落實。
在加強煤炭進出口環節管理方面,意見表示,將研究制訂商品煤質量國家標準,加強對進口煤炭商品的質量檢驗,將褐煤納入法定檢驗目錄。同時研究完善差別化煤炭進口關稅政策,鼓勵優質煤炭進口,禁止高灰分、高硫分劣質煤炭的生產、使用和進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