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于2015年第2季度對家用紙制品(除衛生紙外)等64種產品質量進行了省監督抽查,并于2016年12月14日在其官網將抽查結果予以公布。其中,抽查了鄭州、洛陽、開封、平頂山、許昌、漯河、三門峽、商丘、南陽、信陽、周口、駐馬店、新鄉、焦作、濟源、安陽、鶴壁、濮陽18個省轄市和鞏義、汝州、永城、固始、新蔡、鹿邑、長垣7個省直管縣(市)178家企業生產的200批水泥產品,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175-2007《通用硅酸鹽水泥》、GB201-2000《鋁酸鹽水泥》、GB/T2015-2005《白色硅酸鹽水泥》、GB20472-2006《硫鋁酸鹽水泥》、《2015年第2批水泥產品質量河南省監督抽查實施方案》等標準、法規及相關要求,對水泥產品的凝結時間、安定性、強度、燒失量、氧化鎂、三氧化硫、堿含量、三氧化二鋁、三氧化硅、氯離子項目進行了檢驗。
經抽樣檢驗,有198批次產品符合標準要求。鹿邑縣天龍水泥有限公司、春江集團新鄉市豐華水泥有限公司2家企業的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涉及到氯離子項目。
河南省質監局表示,已責成相關省轄市、直管縣(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