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態補償情況
2016年,省級財政共發放生態補償資金27200萬元,有關市上繳生態補償資金885萬元,合計發放263150萬元。全年德州市獲得的資金最多,為2710萬元;日照市獲得的資金最少,為300萬元。
(三)幾項主要工作進展
一是健全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和政策。印發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二期行動計劃》,明確了到2017年全省空氣質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的目標任務。2016年頒布并與11月1日實施了《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印發實施了《山東省農村地區散煤清潔化治理行動方案》。
二是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197臺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合計裝機容量6480萬千瓦,分別占全省的79.1%和85.1%;全省范圍水泥生產線實行錯峰生產;完成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1099個,完成率為88.6%,達到了“大氣十條”規定的“到2016年底完成率80%”的目標要求。
三是加強城市揚塵污染控制。全省規模以上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大多落實了揚塵治理措施,安裝了視頻監控系統;經核準渣土運輸企業742家、渣土車14446輛,車輛密閉設施、衛星定位系統安裝率分別達到98%、86%。
四是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在2015年已全面淘汰116.5萬輛黃標車的基礎上,2016年進一步加強老舊車淘汰工作。截至年底,全省累計淘汰老舊車27.6萬輛,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淘汰數量要求。
五是加強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2016年,全省17市共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115次,其中,紅色預警6次、橙色預警19次、黃色預警35次、藍色預警55次。
三、全省環保執法情況
2016年6-8月,省政府組織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全省環保專項行動。10月,省政府印發全省環保專項行動檢查情況通報,通報了5大類24個方面160項突出環境問題,并對這些問題明確屬地監管責任,逐一提出具體處理整改意見。
2016年,全省環保部門實施處罰環境違法案件8905件,同比增加28.4%;罰款5.9億元,同比增加75.6%。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47件,罰款3503.5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271件;實施限產、停產整治案件187件;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425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66件。此外,去年全省公安機關辦理污染環境刑事案件立案67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16人,辦理治安案件620起,行政拘留69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