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設管理方面。樹立綠色環保理念,合理科學規劃,暢通水系和城市通風廊道,增加綠地面積,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3.39平方米。制定《和縣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劃定“禁燃區”和“禁行區”,嚴控煙花爆竹燃放,杜絕黃標車進城,并新增純電動公交車40輛,堵疏結合防治大氣污染。大力實施城市雨污管網改造工程,鼓勵使用節能環保建筑材料和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嚴控工地揚塵和建筑垃圾,城區油煙凈化裝置安裝率達95%。對城市衛生實行網格化管理、全天候保潔,主干道12小時保潔、次干道等道路8小時保潔。全力推進鎮區污水處理廠建設,7個鎮已有兩個鎮建成鎮區污水處理廠,另外5個鎮的污水處理廠及管網項目已經與中車集團簽訂協議,采取PPP的模式建設運營。此外,積極開展省級文明縣城、衛生縣城、園林縣城和生態縣等“四城同創”。目前,省級衛生縣城已獲提名公示,省級園林縣城創建全面達標,文明縣城綜合測評位居全省前列。
農業生產方面。做足現代農業、綠色農業文章,大力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引導使用高效低毒農藥和生態有機肥,嚴控面源污染。目前,全縣擁有優質水稻基地20萬畝,水產養殖示范基地10萬畝,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28萬畝,其中國家級蔬菜標準園9個,先后獲得“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國家級出口蔬菜質量安全示范區”等稱號。此外,和縣在提升產品質量的同時,狠抓品牌創建。全縣已有31個蔬菜產品通過無公害農產品認證,48個產品通過綠色食品認證。“和縣辣椒”、“和縣黃金瓜”分別獲得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和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
生態保護方面。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統籌協調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均衡發展。一是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十二五” 期間安排21個生態建設項目,共爭取上級環保專項資金2274萬元,用于農村環境整治、企業污染治理等方面。二是加強生態功能區域保護與管理。完成了生態功能區域的劃定工作。加大對雞籠山國家森林公園、龍潭洞“和縣猿人”遺址等自然生態系統的保護力度,努力恢復原有的生態功能。三是加強了生態濕地的保護工作。編制完成《和縣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和縣濕地調查及保護規劃》,2017年將啟動雙橋河濕地公園、文昌塔濕地公園、漁朗湖濕地公園建設。四是加強對采礦活動的監管,嚴禁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區、重要敏感區采礦采石,大力打擊違法采礦行為。
環境執法方面。實行企業環境監管“一戶一檔”制度,加強對重點企業的監察頻次,對國控企業及化工、涉重企業每月監察兩次,礦山企業每月監察1次,對重點污染源實行全天候監管。2015年以來,和縣積極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對突出環境問題“零容忍”。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分別做出停產整治、限期整改、扣押查封、罰款等行政處罰,立案查處企業45家,共計罰款220萬元。同時,依法取締違法企業8家,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兩起。
環境管理方面。嚴把項目環評關口,全面提升落戶項目質量。嚴禁不符合產業政策、高能耗、高污染、高風險的企業落戶,僅2016年就拒絕30多個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落戶。由于擔心生態遭到破壞,及時叫停了擬在風景區內建設投資30億元的風電項目。為有效做好環保工作,和縣一改“一罰了之”的做法,真心細致地幫助企業解決問題,推動企業發展。在企業新上項目前,提前介入,全程服務,幫助企業合理安排安全、環保設施,避免重復建設。鼓勵企業新上改造安全、環保設施,并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和政策扶持。在企業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時,實行“代辦帶辦”和“一站式、一門清”全程服務,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對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環保隱患的,主動幫助查找原因,及時整改,做到教育為主、處罰為輔,致力于提高企業經營者的守法意識、環境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嚴格規范執法程序,堅持行政處罰案件集體研究決策把關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自由裁量權濫用,堅決杜絕亂罰款、亂收費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