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業(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粉磨工序和承擔協同處置城市垃圾的生產線)實施全年錯峰生產,按照“開兩停一”原則,共分四個時段實施停產,
第一時段:6月1日至30日
第二時段:9月1日至30日
第三時段: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承擔危險廢物處置的生產線12月停產)
第四時段: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對2018年10月底前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企業,當年給予錯峰生產豁免政策激勵。
對承擔居民供暖的生產線,12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期間,可免于錯峰生產,但在采暖期結束后,即3月16日至5月31日期間,實施停產。
據了解,河南部分區域水泥企業目前庫容較低,停窯或導致一定區域內水泥、熟料斷供。截止5月9日下午18:00,信陽、許昌、衛輝等區域主導企業均表示近期會上調水泥價格,上調幅度在50元/噸。企業銷售經理稱,已經在做上調計劃了,具體落實預計在本周未前后。
上月中旬河南區域主導企業曾通知下游客戶水泥價格在原基礎上上調50元/噸,上調后因銷量銳減,部分企業又分兩次將價格降回原點。分析人士稱,本次價格上調或將作實。主導企業領漲,將區域價格在目前價位上上調50元/噸并通過控制熟料銷售量及水泥庫存量來達到穩定市場價格的目的。
不同與上年發布的采暖季錯峰停產計劃的是,對2018年10月底前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企業,可不行錯峰生產;對于承擔居民供暖的生產線采暖季可不進行錯峰生產,但是采暖季結束后需“補齊”停窯時間。
針對于超低排放限值,在上述通知文件附件《河南省2018年工業企業綠色升級作戰計劃》中描述為試點熟料水泥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10月底前,鼓勵43家水泥熟料企業試點開展超低排放改造。
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水泥窯廢氣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要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
河南省水泥企業名單(含特種水泥)
一、鄭州市

二、新鄉市

三、洛陽市、平頂山市、安陽市、鶴壁市

四、焦作市

五、許昌市 、三門峽市、駐馬店市、南陽市、信陽市、濟源市

六、鞏義市、汝州市、鄧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