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積極推動相關建筑施工標準和規范的調整。全面取消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產品標準,需要建材、建筑等部門聯手,從市場需求端提升對高性能混凝土和較高強度等級水泥的需求。因此,水泥行業要加強與交通、住建等部門的溝通,以提高我國建筑物和構筑物的設計質量、服役壽命要求為出發點,推動修訂、調整相關建筑設計標準、工程預算標準、施工規程和驗收規范,從根源上推動取消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
3.加快特種、專用水泥標準制修訂工作。水泥標委會要組織牽頭做好標準研究工作,配套完成《道路硅酸鹽水泥》、《道路基層用緩凝硅酸鹽水泥》、《砌筑水泥》和《低熱微膨脹水泥》等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努力滿足不同用戶對低強度等級水泥品種的需要。
4.嚴格執行資源綜合利用新政策。按目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精神,42.5及以上等級水泥退稅,要求利廢比例達到20%;32.5等級水泥退稅,要求利廢比例從30%提高到40%。因此,要充分利用好稅率調整政策,通過加強生產和市場的監管,推動各地有關政府部門嚴格執行資源綜合利用新政策,促使生產32.5標號的企業不能或減少享受退稅優惠政策。用經濟和稅收的手段,促使32.5復合硅酸鹽水泥退出市場。
5.做好落后粉磨企業的淘汰、轉型工作。全面取消32.5復合硅酸鹽水泥產品后,行業協會等各方要配合相關政府部門做好服務工作,引導水泥粉磨企業實施兼并重組;要支持水泥粉磨企業通過技術改造生產高標號優質水泥,或向生產專用水泥、混凝土用礦物粉體材料等其他產品、產業的轉型。
6.加強部門聯動。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定期召開協調會,聽取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存在問題。要積極主動地向各地、各級政府反映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推動各級政府部門及時出臺有助于促進停止生產32.5復合硅酸鹽水泥的具體政策,并強化政策文件的執行力和約束力。要加大部門間聯合監督檢查力度,努力推動低等級水泥盡快退出市場。
各位代表,停止生產32.5復合硅酸鹽水泥,是政府要求和執行標準的需要,也是行業、企業轉型發展必由之路,我們一定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凝聚共識、齊心協力,切實落實好國辦34號文件精神要求,主動停止生產32.5復合硅酸鹽水泥,為水泥行業去產能、調結構,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做出更大的努力。(陳國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