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漸熱 技術推廣尚需“過三關”
近年來,海螺、華新、金隅等傳統水泥生產企業紛紛涉足固體廢物處置,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同時,一些地方對水泥企業協同處置垃圾也進行了實踐或做出相應規范,比如北京等地采用水泥窯處置垃圾焚燒飛灰等危險廢棄物,貴州等省出臺了省一級政策鼓勵使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在國內還屬較新的事物,在技術設計、運行管理、風險管控等方面仍有待完善,切不可大干快上,應在現有示范項目上總結經驗。
為規范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近日,環境保護部發布了《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以下簡稱《技術政策》)。其中,多項條款涉及生活垃圾處置,除對單線設計熟料生產規模加以規定外,對限制原生垃圾入窯、控制氯元素含量等都做了明確要求。
那么,相比目前主流的垃圾焚燒、衛生填埋等技術,應如何看待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協同處置過程存在哪些問題,又應關注哪些重點?
明確定位,防止水泥產能漂綠
垃圾處理的首要目的是使固體廢物得到安全、可靠的無害化處理,同時盡可能實現減量化和資源化。水泥窯協同處置的目的也應如此
《技術政策》中提出,結合現有水泥生產設施,合理規劃,有序布局。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應作為城市固體廢物處置的重要補充方式。
對此,中國恩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垃圾發電首席專家劉海威認為,這實則是對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的定調,應是目前爐排爐等主流處理方式的有益補充,而不是替代。
劉海威認為,由于水泥生產和垃圾處理分屬不同的行業,有著不同的生產目的,“協同”已十分明確地表明水泥窯處置生活垃圾的基本原則,既要保證水泥生產的產品質量,同時要滿足垃圾處理的環保要求,不會因“協同”而造成水泥品質下降或環境負擔增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