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田納西奇跡”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怒江地區42萬居民至今處于非常惡劣的生存環境中。水電“零開發”換來的并不是“綠水青山”,反而是能源短缺和貧困造成生態環境日益惡化:亂砍濫伐導致森林植被嚴重破壞、水土流失嚴重。要真正保護怒江生態環境,徹底解決當地貧困問題是當務之急、根本之道。
四川、云南、青海、西藏等集中連片貧困區最多的省份,恰恰是水能資源尚未充分開發的“富礦”所在。以水電開發為龍頭,帶動當地交通、航運、農業、旅游產業同步發展,將是實現“精準扶貧”最有力的工程抓手。
目前西部地區已完成勘測、規劃和設計的水電站總裝機約1億多千瓦,均可在三年內開工建設,工程直接投資約2萬億元,可拉動投資4萬億元以上,這對西部脫貧乃至我國整個經濟實現“創新驅動”都意義重大:一是給當地創造約500億元/年的稅收,極大改善西部地區基礎設施條件;二是可提供500多萬人就業機會,消化產能嚴重過剩的鋼材水泥等;三是可增加1000多億立方米水庫庫容,顯著提高我國防洪抗旱、保障用水和糧食安全的能力;四是可借鑒“瀾湄合作”成功經驗,讓西部地區成為“一帶一路”戰略的重要支撐。大型水電站工程建設需10年左右時間,建議中央及早謀劃布局,選擇一批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重大工程項目攻關。
4.盡早謀劃火電和煤炭行業的轉型出路:結構性改革不能因為有陣痛就止步。
我國目前僅投運和在建的煤電已高達12億千瓦,有研究表明,即使從現在開始煤電零增長,也不會影響中國2030年經濟強勁增長情景下的電力需求(人均用電7000千瓦時)。無論從控制霧霾污染、減少投資浪費哪方面來說,都必須嚴格控制“十三五”期間再新增煤電項目,否則2020年能源“結構性失衡”將更嚴重。
嚴控新增煤電項目的同時,須盡早謀劃火電和煤炭行業的創新發展出路。比如,推動可再生能源和火電企業整合、避免在局部地區惡性競爭,鼓勵燃煤電廠進行生物質能改造、實現“綠色轉型”,將寶貴的煤炭資源重點轉向化工原材料領域等,這在國際上都已有很好的經驗。
值得注意的是,因為“煤電廠已知的環境污染物至少幾十種、不可能完全治理,最高效的煤電技術對CO2減排貢獻也是杯水車薪”,歐美國家正在取消對煤電的政府補貼。我國當前正將大量財政補貼給煤電行業,在脫硫脫硝改造已享受“環保電價”后,還要斥資上千億推廣“超低排放”。且不說煤電廠“騙補”事情時有發生,即使真按要求做了,也只是“個別污染物指標”達標,不能因此就將煤電視為“清潔能源”。我們沒必要重走發達國家在煤電污染治理上“事倍功半”的彎路。既然有從根本上治理霧霾等環境污染且成本更低的能源解決方案,不能舍本求末、讓“劣幣驅良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