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強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結合地下空間開發,集中鋪設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等市政管線。城市新區、園區、成片開發區的新建道路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老舊城區結合地鐵建設、道路整治、舊城改造等逐步推進。抓好國家級、省級地下綜合管廊試點示范。到2020年,全省力爭建成地下綜合管廊500公里。(責任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等有關部門)
5、加強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編制實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加快推進排水管網、雨水泵站、雨水調蓄、內河水系綜合整治、低影響開發等設施改造和建設,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抓好國家級、省級海綿城市試點示范,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縣級以上城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達到75%-85%。(責任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等有關部門)
6、加強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重點針對城市老舊居住區、醫院、學校、旅游景區、軌道交通站點、綜合交通樞紐等停車矛盾突出區域,建設停車樓、地下停車場、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積極支持開發城市停車信息系統,實現停車數據動態更新、實時共享、提高效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公共停車場建設和經營,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原則上不超過20%),逐步實現停車產業化。(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有關部門)
7、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針對高速公路、公交環衛、景區城際、出租、物流、公安巡邏等定點(非定點)固定線路運行的電動汽車,分門別類建設快充站和換電站,同步建設配套電網、智能服務平臺、安全設施。2017年底前,長株潭地區實現充電設施互聯互通。到2020年,全省新建集中式充換電站415座、分散式充電樁20萬個,所有新建停車場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責任部門:省能源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有關部門)
8、加強城鄉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實施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提質擴容工程,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和排污口截污等設施建設,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同時配套建設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城鎮新區建設實行雨污分流,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實現污水截流。推進以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技術為主的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到2020年,全省所有設市城市、縣城、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并穩定運行,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90%、70%以上。培育100個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運營較為規范穩定的綠色清潔示范社區。(責任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等有關部門)


